河北科技职业大学
2024年普通专科至本科招生简章
学校性质及简介
学校全名: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代码:16204
学历层次:高职本科
学校类型:公立全日制普通高校
学校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街626号
学校简介: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始建于1958年,前身为龙岩钢铁公司技工学校。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高等职业院校。2006年以“优秀”等级通过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8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1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验收;2019年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学校,同年成功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是河北省唯一一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2021年1月26日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是全国党的建设工作示范高校、全国“立体化育人”综合改革高校、全国“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高校,是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是全国七所入选全国实习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五十佳案例的高职院校之一,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河北省首批混合所有制试点高校。
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政策编制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各专业计划如下:
最终方案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4年河北省普通专科转本科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原则
学校普通本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我省普通高考采取成绩公布后填报学校申请的方式。即考生先选择所报专业参加考试,成绩公布后,达到最低选拔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专业+学校”模式,填写该专业(联考专业)所含的学校申请。通过网络考试的考生和参加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填写10份平行学校申请。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填写1份学校申请。
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入学总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按专业综合考试(职业适应性)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学习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一院校、同一专业最低分数线相同者,一律录取。
对于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将向社会公布其空缺学位及新的招生计划。尚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自愿报名表。考生必须填写自愿报名表才能参加自愿报名录取。
其他
被录取的考生应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后方可入学。如因故未能按时毕业,其入学资格将被取消。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予以录取,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入学手续和程序、入学资格、原学历等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取得学籍。专科生入学后,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内容,经考试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将颁发由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统一印制、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证书(证书上注明“在本校××专业本科阶段学习”,学习时间按实际进入本科阶段的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将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