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者须毕业于世界排名前150位的世界知名大学(指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 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列前150位的大学)或教育部“双一流”大学或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以此学历申请深圳市人才引进,以申请当年官网公布的最新排名或榜单为限;
2.申请人须为2022年11月29日及以后引进并落户深圳的人才,引进时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以人才引进时间为准,人才引进时间以人才引进核准文件签发日期为准;
3、申请人应自人才引进之日起24个月内通过所在公司向南山区人力资源局申请补贴;
4.申请人须在申请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不含补缴),申请时仍在企业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深圳市人才引进落户手续,未享受过同类区级人才落户补贴政策。
二、报名条件:
企业须注册于南山区辖区内,且为南山区统计数据库内的注册企业(含市内跨区域利润共享企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获得本基金资助:
1.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者失信惩戒措施名单的;
2.提交资助申请后,申请人注册地或者地方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请条件。
☞ 资助申请期限:
2024年3月11日09:00至2024年4月12日18:00。
宝安区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 资助标准:
对2022年8月24日后经宝安区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和在职人才,给予本科生每人1.5万元、硕士生每人3万元的生活补贴,补贴资金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直达个人账户。
☞ 资助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硕士学位,学历以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位为准;
2.具有宝安户籍;
3、自首次引进审核文件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宝安区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社会保险;
4.申请人完成人才引进手续以来,无宝安区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用人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不包括补缴、停缴、个人缴纳或乡镇化人员股份合作公司缴纳),并依法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
社会保险是指新引进人才通过所在单位依法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政策允许的特殊情况除外);
5.新引进人才全职就职的企业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宝安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新兴人才申请者须毕业于世界排名前300名的知名大学(指申请者毕业前一年位列世界大学学术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 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报全球大学排行榜或US News世界大学排行榜前300名的大学);
七、新引进人才应当符合以下年龄要求:具有学士学位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硕士学位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上年龄要求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当年1月1日为准;
8.新引进人才应自首份引进审核文件下发之日起24个月内通过宝安青青政企服务直通平台提出补贴申请(以系统受理成功为准),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 生效日期:
本办法自2023年6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龙岗区优秀毕业生生活补助
☞ 资助标准:
一次性生活补助3万元。该补助为税前金额,应缴纳的税费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 资助条件:
1、具有国内硕士学位或者海外留学硕士学位;
2.毕业院校属于“双一流”大学(含“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泰晤士高等教育或QS世界大学排名位列世界前100名的国外大学(仅限申请当年最新排名,若当年未公布,则采用上一年度排名);
3.2021年11月1日后,首次办理深圳市人才引进业务(含就业人才引进、接收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引进)并落户龙岗区的,应当与龙岗区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 新引进人才引进时间以首次引进批准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学历晋升除外),引进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申请人经介绍到龙岗区后,户籍未跨区变动,已在龙岗区企业全职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提出申请时仍在龙岗区企业全职工作(近一年内在多家龙岗企业工作过的,社保缴纳记录须连续无间断,不包括欠缴情况)。
防范措施:
● 申请人应自引进之日起18个月内提出补贴申请,且未以博士研究生身份在我市办理过人才引进业务。已申请或获得过龙岗区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的,不再申请此项补贴。
● 本项补贴适用于在龙岗区依法注册(登记)并合法诚信经营的用人单位和机构,以及全职在龙岗区用人单位工作的相关人才(劳务派遣到区外用人单位的除外)。用人单位和机构的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须在龙岗区。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视为在龙岗区全职从业:
1.与区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
2.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在区外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
3.在区外获得的劳务报酬高于奥门金沙网站区内工资、劳务报酬收入;
4.其他兼职情形。
大鹏新区新引进优秀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 资助标准:
对在大鹏新区企业全职就业并落户大鹏新区的知名高校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两年内,给予本科生2万元、硕士生生活补贴3万元,分两年等额发放。
☞ 资助条件:
1.申请人应于2021年9月1日后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或大鹏新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人才引进申请,引进日期以录用调派通知、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生行政介绍信等引进批准文件签署日期为准。
2.应聘人员自聘之日起毕业未满两年的,毕业日期以毕业证书签署日期为准。
3、申请人须定居于大鹏新区,且提交申请时其户口所在地仍在大鹏新区。
4. 申请者须毕业于全球排名前300位的世界知名大学(即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 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列前300位的高校),或毕业于符合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建设要求的高校,以申请当年官网公布的最新排名或名单为准。
5、申请人自人才引进以来一直在大鹏新区企业全职工作,首次申请的,申请人已在大鹏新区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12个月(不含补缴);续期申请的,申请人已在大鹏新区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24个月(不含补缴),两年内未跨区调动且仍在职。
如申请人所在企业为上年度大鹏新区认定的重点企业或拥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的企业,且社保关系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直属分支机构的,视为在大鹏新区缴纳社保。
6.申请人所服务的企业须在大鹏新区合法注册并正常经营。
7.申请人应自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2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 生效日期:
2023年4月17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光明区出台优秀毕业生资助政策
☞ 资助标准:
对留在光明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其所获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的1:1比例,给予每人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 资助条件:
光明区引进优秀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助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全日制优秀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1、毕业于国内外重点大学;
2.获得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3、毕业后在光明区就业,户口由外地迁入光明区;
4、毕业后须与光明区科研机构或提供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用人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
防范措施:
1.本规则所指的国内外重点大学是:在毕业证书颁发之日,属于教育部新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所学专业属于“双一流”学科,或在最新一期QS世界大学排行榜上位列前100名的大学(仅限申请当年最新排名,如当年未公布,则以上一年度排名为准);
2.本细则所称“优秀毕业生奖学金”是指光明区科研机构、企业和重点高校共同设立,颁发给毕业年度优秀毕业生的一次性奖学金。
☞ 报名方式:
申请者符合申请条件后,须在毕业证书发放之日起两年内,向其就职的科研机构或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部门申请补贴。
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且申请人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 生效日期:
试验将于2023年5月8日开始,试验期为一年。
龙华区杰出青年人才聚集项目
☞ 资助标准:
1、对新引进到区重点企业(机构)工作的世界排名前300位高校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补贴金额分别为8万元、5万元、3万元。人才需在区重点企业(机构)连续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后提出申请。
2、对世界排名前300位的高校毕业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给予20万元人才津贴,连续三年等额发放,人才首次申请须在区内重点企业(事业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12个月后。
☞ 资助条件:
一、重点企(事)业
1.经区认定的世界500强企业、总部企业。
2.区认定的税收、工业、外贸、服务业、中小创新等百强企业,区文化创意十强企业。
3、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公司以及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东京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4.区内重点研发机构或高层次人才团队(团队核心成员)创办或就职的企业,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在龙华区产生科技转化成果,并经行业主管部门评审推荐的。
5.区行业主管部门支持的产业园区、创业创新基地孵化器、加速器内设立的港澳人才企业(机构)。
6.在我区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且正常运转的企业、事业单位。
7.龙华区内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依托本部招收博士后,经批准纳入深圳市博士后管理机构。
8.深圳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
9.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或经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的其他企业(机构)。
2.优秀年轻干部
1. 已毕业于世界排名前300位的大学,并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学士学位须为全日制,具体大学名单及排名以申请时最新的Quacquarelli Symonds“QS世界大学排名”、Time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为准,以下大学排名相同。
2.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其他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为我区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 生效日期:
自2021年11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罗湖区安置生活补贴
☞ 资助标准:
对引进人才发放一次性安置生活补助3万元。
☞ 资助条件:
紧缺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须符合以下条件:
1.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于2021年9月1日后接收的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及在职人才。以上时间以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引进审核文件签署时间为准。视新引进人才类型,引进审核文件包括高校毕业生介绍信、留学生行政介绍信、录用调动通知等。
2.申请人调动年度1月1日时年龄未满35周岁。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学位,其学位以申请引进时申报的学位为准。
4.提出申请时,已在罗湖区居住6个月以上,且户口仍在罗湖区。
5、与在罗湖注册的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罗湖区连续缴纳一年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6.您就职的用人单位属于申请当年《罗湖区急需青年人才紧缺产业名单》范围内。
7.不享受罗湖区青年教师、青年医生就业补贴。
注:已享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的人员不得申请该补贴。
☞ 报名时间:
将于三月、六月、九月和十二月分批接受申请。
坪山区新能源(汽车)及智能网联产业人才政策申报指南
☞ 资助标准:
“聚龙青年英才”优秀大学毕业生资助标准为本科生3万元、研究生5万元,资助金额分两次发放,第一次资助本科生1万元、研究生2万元,第二次资助本科生2万元、研究生3万元。“聚龙青年英才”优秀大学毕业生资助标准为税前资助。
☞ 资助条件:
1.申请者应为坪山区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领域科研或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
2、申请人在坪山区全职工作3个月以上。
3.申请人在2022年11月10日后在深圳市办理首笔人才引进业务且取得坪山区户籍的;或申请人为港澳台居民。
4.申请者须为世界排名前500位的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或全日制硕士生,所学专业须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领域热门专业目录要求。
5.申请者应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
☞ 报名时间:
全年工作日。
撰文:奥义网基层治理日报记者 杨迪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