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出国旅游这个危险的陷阱,可让你流落街头甚至坐牢的

荷兰留学2024-06-22 08:30:45网络

许多消费者,随便问问身边周围的人,都不知道如果你购买的多段机票中其中有一段未能乘,那全部机票都会被商家单方面废除的。比如出国到欧洲旅游,乘客在国外旅游结束,签证时间也到了,到了机场准备乘机返回的时,突然被告知你的回国机票因为你多国游的一段因为道路交通事故你没有能赶上飞机,自己安排了其它运输途径,这样你的回程机票就被废了。

你酒店都退了,钱也用完了,签证也到期了。走不了,也住不酒店,那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能流落街头了。这还算好的,如果你签证也到期了,那就是非法居留了,轻者罚款,你又没钱了,可能就进监狱等候遣返了,那没有几个月的监狱生活是走不了的。

这方面我就有切身感受的,自己就遇到了这情况才来提醒大家的。就昨天早上我赶了大早,为了赶这早班的飞机前一天特别住在了机场附近的宾馆,就怕误了早班的飞机。结果我是早早的到了机场,前往机票的承运方——厦门航空公司的柜台去取登机卡,被告知我的机票作废了。要登机就必须再付6900元钱(而实际上厦航的网上购票价格是1489元,同样的航程同样的出发到达时间)。

理由是我买的是来回机票,在之前从阿姆斯特丹经厦门到杭州的行程中,后面的一段从厦门到杭州的服务没有去享受。按照厦航的规定漏掉一段就全部机票作废了。是的,我不去享受也不要他们退钱就成了我的罪了。

我的签证和一切行程计划都突然落空了,麻烦巨大。

但还好我这还没有出去,不是中途被丢在外面。但这也够大麻烦的了,出国旅行都是做好了各种安排的,不是说走就走的,都是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的安排,就这样突然都打乱了。

航空公司是说他们有这规定的,而且所有航空公司都有这规定,写在合同里面的。好啊,他们在合同里面写上少做一程拉出去枪毙好了,为什么不敢写,不敢做啊?有种的你写啊,你做啊,枪毙不说可以罚消费者5倍10倍的钱总可以吧?你干什么不敢,可来钱啊。说什么?怕被法院判决!

这就好了,不论航空公司合同里面写什么,不论他们多大的公司多强大。只要我们手握法律他们也趴鸡。威风什么啊,怎么不敢威风的给消费者定死刑啊。

为此我也做了研究,我发现他们的所谓的规定是个自欺欺人的闹剧。这次我一定要拿下他们。如果你也有类似经历的,或者你担心自己也遇到这种危险陷阱的,就看我好了。我具体的方式方法可以看我隔壁的文章,以实际具体对比事实和法律说明,航空公司搞的是霸王条款,在法律面前就是废纸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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